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805/2022-140432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路,实施,细则,养护,厅 | |
所属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关于《甘肃省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实施细则》的解读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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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路桥隧,特别是长大桥隧的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全省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适应我省公路桥隧管理的现状,对《甘肃省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细则》修订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明确各级养护管理职责,2020年制定《实施细则》经过两年试行,试行期已满。结合“十四五”桥梁隧道养护相关规定,省厅对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修改。 二、《实施细则》修订过程 我厅于3月9日向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4个厅属单位,相关企业和厅法规处等8个厅机关部门征求了《实施细则》的意见,共收集了4条意见建议,已全部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后经2022年4月20日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七章五十三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与原《实施细则》相比较,主要由以下几个变化: (一)将文件中出现的所有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局、省属公路局、高养中心修改为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甘肃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省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养所。 (二)第一条增加交通运输部2021年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作为修订依据。 (三)《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已修订为《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作业及管理工作规定》,修改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 (四)对《甘肃省公路长大桥隧目录表》进行增加。 (五)依照《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增加应建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四类桥梁类型。 (六)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取消了“一桥一隧2名专职工程师”制度,修改为“每桥每隧有养护工程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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