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805/2022-140431 生成日期: 2022-06-01
文       号: 关键字: 公路,桥梁,交通,养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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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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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重载交通快速增加,加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屡禁不止,桥梁超负荷运行现象较为普遍,公路桥隧养护管理是公路运营阶段本质安全的核心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对《甘肃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修订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明确各级养护管理职责,2020年制定《办法》,经过两年试行,试行期已满。结合“十四五”桥梁隧道养护相关规定,省厅对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修改。

二、《办法》修订过程

我厅于3月9日向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4个厅属单位,相关企业和厅法规处等8个厅机关部门征求了《办法》的意见,共收集了14条意见建议,已全部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经2022年4月20日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办法》。

三、《办法》修订内容

办法共十四章三十八条。修订后的《办法》与原《办法》相比较,主要由以下几个变化:   

(一)将文件中出现的所有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局、省属公路局、高养中心修改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省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养所。

(二)第一条增加交通运输部2021年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作为修订依据。

(三)根据《甘肃省普通公路管理养护事权移交接养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第八条,将“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州)管养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隧经营监督、考核及管理工作”修改为“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州)管养高速公路及普通省道桥隧经营监督、考核及管理工作”。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公路桥梁信息公示牌设置要求>和<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2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所有桥梁应做到“一桥一牌”。

(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127号)中对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小修保养专项养护资金提高为80、100、150元每延米,修改第三十五条。

(六)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取消了“一桥一隧2名专职工程师”制度,修改为“每桥每隧有养护工程师”制度。

(七)依照《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增加应建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四类桥梁类型。


相关政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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