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805/2022-140428 生成日期: 2022-05-26
文       号: 关键字: 公路,功能,路段,改变,管理
所属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改线后功能改变路段(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2号)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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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各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各公路 PPP 项目管理公司,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改线后功能改变路段(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已经 2022 年 4 月 20 日第 4 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改线后功能改变路段(服务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公路通行安全,加强国道、省道公路改线后已改变功能路段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肃省普通公路管理养护事权移交

接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功能改变路段是指因路网调整、公路建设(改建)等,原有功能发生改变,或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国省、省道公路路段(含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其他附属设施)。

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功能改变路段处置遵循有效利用、规范合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功能改变路段处置利用的指导工作,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功能改变路段认定工作。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功能改变路段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功能改变路段利用和处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功能改变路段管理工作,协调市(州)公安、应急、国土、农业、林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功能改变路段管理的相关工作。市(州)、县(市、区)有关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养护单位配合做好功能改变路段认定及相关处置工作。

第五条 功能改变路段由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提出处置意见,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段所在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认定,已经确定改变功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十五条之规定,纳入公路网规划,依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重新确定等级和编号,并按照管理养护权限确定管理养护责任。因城市规模扩大,改变职能后承担城市道路功能的路段,在产权、责任等明晰的前提下,养护单位应将相关路段移交市政道路部门管理养护。

第六条 功能改变路段既有服务区(停车区、公路驿站、观景台)及服务设施,既有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继续发挥服务功能的,接养单位应加强养护,保障安全。

第七条 功能改变路段上的分离式立交(含引道、涵洞等设施),由交叉道路所属的管理单位管理。分属不同公路管理单位的,由各自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管理单位。经认定调整后的路段上的分离式立交两端公路技术等级不一致的,按照

较高公路等级管理。

第八条 高速公路连接线经认定需要改变功能的,由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原管理养护单位商县(区)人民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已纳入城市城区范围内或已按城市道路标准改造建设的连接线应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理养护。

第九条 改变功能的路段,在未明确接养单位或未办理移交手续之前,由原养护管理单位履行管理养护职责。

第十条 国道、省道公路建设(改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对可能改变功能的路段预先提出处置意见,落实管理责任,并将改变功能路段维修完善纳入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第十一条 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功能改变路段,内有养管站、养护工区、收费站等设施的,可结合公路服务设施规划,优先改建为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路驿站、观景台)等,并按照“谁批准、谁明确”的原则,确定养护责任主体(另有协议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功能改变路段,原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封闭措施,明确禁止通行,并向社会及时发布公告。

第十三条 功能改变路段重新纳入路网规划的,资产登记在既有行政路网中,永久停止使用的,由原有道路管护事权主体确定资产登记渠道及权属,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改线后功能改变路段(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公路〔2020〕5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五年。


政策解读:关于《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改线后功能改变路段(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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