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6-07
文       号: 关键字: 政策,项目,市,招商引资,优惠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议《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经合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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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经济合作,营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白银市经济合作局重新修订了《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优惠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营造更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对外来及本地投资的吸引力,依据2020年1月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号)和20213月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202112月印发的《甘肃省省级招商引资财政奖补实施办法》(甘商财务发2021425)、20205月印发的《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2034号)文件相关精神,借鉴山西、四川以及周边武威市、天水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的适用性、普惠性,市经合局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等13个市直部门召开3专题集中讨论会,书面各县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建议:将第二十一条中“引进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贴,并享受我市提供的专家疗养、健康体检、住房保障等待遇。”修改为“引进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贴,纳入"铜城人才服务卡保障范围,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等相关待遇”。市财政局建议:第十二条原文内容:“土地出让金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市、县(区)财政除去土地收储成本及按政策计提部分,剩余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建议修改为:“土地出让金市、县(区)留成部分,由市、县(区)财政除去土地收储成本及按政策计提部分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后,剩余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将第九条修改为“新引进招商引资工业类项目,属于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其他单位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共八章三十条,主要包括总则、政府奖励政策、产业扶持政策、要素保障政策、税费金融支持政策、项目引进奖励政策、配套服务政策及附则八章内容。

一、总则

主要包括起草目的及《优惠政策》使用范围。

二、政府奖励政策

包括落地投资奖、经济贡献奖、招大引强奖等的设置与申报条件。

三、产业扶持政策

包括对农业和文化旅游业投资较大项目、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四、要素保障政策

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土地、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方面提供的优惠政策。

五、税费金融支持政策

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投融资、税费减免方面的奖励支持政策。

六、项目引进奖励政策

包括对项目引进起决定作用的委托代理招商机构、单位、企业及个人(不含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予以奖励方面的政策。

七、配套服务政策

主要包括对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招商引资项目在项目推进、落地实施、全程帮办等方面提供的支持,以及在重大项目人才支持方面的优惠政策。

八、附则

包括《优惠政策》不适用项目的范围、不重复享受原则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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