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5/2021-03986 | 生成日期: | 2021-10-14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工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白银市煤炭企业释放产能工作方案 | |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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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能源保供部署要求,为有效释放煤炭产能,切实做好煤炭保供工作,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坚决守住民生底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着眼应对全市煤炭供应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加强科学谋划和统筹协调,着力加大煤炭供给,增强运行调节能力,完善应急保供机制,确保煤炭保供需要、群众温暖过冬需要,为保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正常生产煤矿稳产增产。督促靖远煤业集团、靖远王家山煤业有限公司、靖远县东升乡红湾煤矿、会通煤业公司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组织,优化调整排班,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按照超产10%定额开足马力生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平川区政府、靖远县政府)
(二)推动停产整改煤矿尽快恢复生产。依法依规对景泰建顺煤业公司涉嫌越界开采问题进行处置,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力争年底前恢复生产;督促王家山第二煤矿消除隐蔽致灾因素,加快运输系统改造工程进度,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力争11月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景泰县政府、平川区政府)
(三)支持建成煤矿依法依规联合试运转。及时组织对平川区武晶煤业、平川区升荣山煤矿、甘肃晶昊矿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情况进行评估,力争11月实现3家煤矿的联合试运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产增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平川区政府、靖远县政府)
(四)加快露天煤矿建设进度。帮助景泰县翠柳煤矿、景泰弘盛煤业有限公司做好复工准备工作,力争10月底前开工建设,形成工程煤供应火电企业,力争2022年上半年建成投产达产。(责任单位:景泰县政府)
(五)加快建设煤矿前期手续办理。加强跟踪指导,靠前协调服务,平川区宏达煤矿、白银市平顺煤业有限公司、平川区共荣煤矿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推动企业合法合规开工建设。加快推动甘肃银峰磁窑煤业有限公司、平川区神峰煤矿、白银欣旺煤业有限公司、白银市硷水煤业有限公司办理前期手续,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释放产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平川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县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做好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衔接,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和企业,确保每项工作、每个时间节点有人负责、有人督办,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县、景泰县、平川区政府)
(二)坚守安全底线。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靖远县、景泰县、平川区政府)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对重点煤矿实行派驻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区属地责任、部门帮办责任,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县、景泰县、平川区政府)
(四)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要建立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责任单位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提醒,必要时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白银市煤炭企业产能释放工作清单
白银市煤炭企业产能释放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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