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751U/2023-168378 | 生成日期: | 2023-05-24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作业,企业,工作 | |
所属机构: | 市工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工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05-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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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信厅《全省工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及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全市工信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市委市政府43条具体措施,深刻吸取近期一些行业和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涉爆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高全市工信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定职责和履行法定义务。要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民爆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是组织做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的通知》明确的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好隐患分级与分类排查治理,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隐患闭环整改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2〕14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重点针对生产线定员、工房内危险品总量、储存容量、内外部安全距离等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仓库内有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收缴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等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生产点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全覆盖所属分子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二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要组织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民爆企业直接接触危险品等高危工作岗位,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已使用的要全部有序退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三是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大燃烧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有限空间、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针对任意变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在危险区域内的焊接与动火作业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应设置而未设置固定焊接动火地点、焊接动火地点与危险工房或场地的距离小于50m以及周围5m范围内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品、焊接动火期间无专人监护、在危险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内焊接动火作业未进行彻底清理危险品及未经安检人员验收等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检修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四是组织对外包外租、自建房等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工库房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要求,持续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严防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使用经营性自建房。 五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特殊时段应急值守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组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科学、及时、有效应对。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及能力。 2、工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一是指导供电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对重要用户开展供用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应急处置预案等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应督促其及时解决,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电力用户特别是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环节重大风险;排查电网防雷、森林草原防火,确保电力运行正常;各级供电部门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省市县三级密集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做好电力设施特别是密集输电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筛查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隐患动态清零。 二是指导民用飞机制造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库等事故易发工序和部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治理,做到底数清晰、处置及时、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现场监护;明火作业场所周围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应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严禁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了解设备设施情况盲目实施作业,严禁存在与明火作业相冲突的作业,造成两种或两种以上交叉作业;喷涂作业禁区内不应有各类火花溅入和热工作业,不能存在与涂装作业相冲突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作业交叉并行。舱内进行喷涂作业时,其相邻舱室不应从事焊接及其他明火作业,亦不得对舱室外侧钢板进行焊接或火焰切割作业。对有限空间的喷涂作业及作业完成后,应经过24小时有效通风后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合格的舱室,不应从事测爆以外的任何工作;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经过气体浓度检测,不合格不得作业。 三是指导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各化工园区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求和安全政策标准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不断完善园区安全基础设施,紧跟园区建设发展实际,明确园区安全监管职责。要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关,从严设定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完善项目审核程序,加强项目安全审查,要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要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园区管理机构与企业、企业之间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和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能力。各化工园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本地区化工产业发展指引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科学有序引进化工企业和项目;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持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严控高风险化工项目建设,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入园落户;不断提升公用基础设施,加强公用工程、公共管廊和园区双电源建设;加强危化品运输“一场一道”建设,积极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行驶,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监控;结合园区主导产业产品特性,加强消防、气防设施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健全消防供水系统,配齐消防器材和气防设备,建立周边应急救援支援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完善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完善危废储存处置设施,加强园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设施建设。 四是指导其它工业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等。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以前)。各县区工信局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在深入分析辖区内民爆企业和其它工业企业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民爆行业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地区工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并指导属地工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底以前)。民爆企业要按照此次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3、监管部门检查阶段(2023年12月底以前)。各县区工信局要盯紧风险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采取多种监管执法检查方式,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民爆企业整改到位。 4、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并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与物流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民爆企业、指导其它工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工信局要强化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民爆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企业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3、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区工信局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情况,按照要求分阶段做好本县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梳理总结,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11月30日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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