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5/2021-03514 | 生成日期: | 2021-06-08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工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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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尾兴、来耀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华能景泰发电公司机组列入热电联产机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和协调省上将华能景泰发电公司机组列入热电联产机组,并会同景泰县政府、华能景泰发电公司赴省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但由于华能景泰发电公司机组总热效率、热电比达不到《甘肃电网热电厂联产机组调度管理规定》,因此无法认定为热电机组。
为保障景泰县城区冬季供热安全,经积极衔接,省上考虑华能景泰发电公司供热的实际情况,在供暖期间对华能景泰发电公司参照热电联产机组增加了发电量指标,给予5个月的基础电量指标,确保了景泰地区的供热稳定。同时省工信厅于2020年1月向国网西北调度中心去函协调减免西北网调《两个细则》考核,西北网调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华能景泰发电公司减免了部分《两个细则》考核。
联 系 人:李继鹏
联系电话:0943-59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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