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7/2020-00567 | 生成日期: | 2020-08-0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公安局 |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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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类
白银市白银区政府: 农工民主党白银市委提出的“关于关注百姓烦心事切实解决市区停车困难的建议”提案,经我局研究后,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规范我市停车场行业管理的主要是依据2013年11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白银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3〕232号),因该办法未设置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罚则,致使在管理中处罚依据不足,没有明确停车场收费、审批事项,不能促进公共停车场产业发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存在临街商场、单位随意划设停车泊位乱收费、侵占公共道路资源划设停车泊位无证收费、停车泊位无人管理车辆无序停放等混乱问题,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满,也引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市区两级公安交警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为原则,强化城市停车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发展,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 一、目前市区停车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市区各功能区部局不合理,中心城区社会化停车场配建严重不足,是造成市区停车难的主要原因。从市区部局来看,由于规划设计等历史欠账原因,旧城区中心商业区、学校、医院、市政办公等功能区过于集中,造成市区高峰期潮汐交通流明显。市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周边社会化停车场配建严重不足,如金鱼公园西门华润万家门前,铜城商厦周边地区,体育场周边学校多、商业繁华但停车场严重不足,职工医院、人民医院周边无社会化停车场,汽车东站附近停车泊位施画规模小等问题,中心城区停车场位置、规模与功能区不匹配、道路交通不协调等问题突出存在,在空间分布上表现为停车供给率不均衡问题。 (二)社会化停车场投入建设不足,是市区停车难问题又一诱因。据2019年城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工作中统计测算,市区现有的社会化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各单位院内停车场、各居民小区停车场、泊位换算为小型汽车停车泊位数共计47503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7237个,社会化公共停车场41处(含市区酒店内停车场)8263个泊位,其余为单位及小区院内停车场及泊位数,市区现有机动车车辆72346辆,市区停车供给率为0.6,市区路内停车泊位数比率为15.23%,高于国家小城市路内停车泊位数小于15的指标,按照国家小城市停车供给率达到1.1的标准,市区停车供给率处于较低水平。按照城区交通管理的安全畅通原则,市区路内停车泊位大多施划在城区单行道、次干路等不影响交通的路段,城区主干道、繁华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施划量较少,市区繁华商业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地段因社会化公共停车场配建少,中心城区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应不足的矛盾突出,造成市区“停车难”。 (三)停车场管理体制仍未理顺,停车场管理法规不健全。市区现有的停车场管理体制机制混乱,公安交警、交通、城建、城管、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停车场都有管理的责任,因管理部门过多,未明确统一协调牵头管理的部门,没有统一执法队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停车场建设审批环节混乱繁琐,处于管而不管的状况。改革和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建立环节少、效率高的停车场管理体制迫在眉睫。从城市停车管理依法规范管理的角度上讲,国家上位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公共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对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第三十三条“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均未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部门进行明确,我市亦是如此。目前,在全国的一些城市通过地方立法,制定了城市停车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主体,城市停车管理有法可依,管理效果较好。我市目前停车场管理主体不明确,市上对此意见不统一,具体是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还是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管理,仍存在争议,造成管理上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市区停车管理不规范,管理法规不健全,造成停车管理发展停滞不前,不能引入停车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引导社会市场资本向公共停车场建设流动,不能调节引导广大市民的合理出行,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建设更无从谈起。 (四)广大文明交通出行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停车、占道停车现象普遍。据统计,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市区共计查处违法停车102051起。市区主干道等交通要道违法停车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诱因,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学门前路段,由于接送学生车辆较多、临时停车位少,大量车辆路边违法停车,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文明形象;二是绿色环保的文明交通出行意识不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大多数上班族私家车出行占比较大,公交分担率低、骑行率低、步行率低,再加上市区道路西高东低的地理特点、功能区部局不合理、商业繁华区停车位配建不足等因素,更加剧了潮汐流交通明显,高峰期停车难的问题;三是路内停车泊位周转利用率不高。因我市无规范的城市停车管理办法,城区路内停车泊位免费停车,不能采取中心城区向外的阶梯式停车收费管理措施,以及利用市场经济价格杠杆的作用调节城区停车,调节人们的出行,许多车主把路内免费停车泊位当做“自己”的停车位长期占用,“僵尸车”长时间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现象比比皆是,停车泊位利用率不高,浪费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问题严重;四是广大私家车主接驳式交通出行意识不强。大多数私家车出行想的都是直达目的地式的出行,采取就近原则停车,怎么方便怎么来,不考虑交通环境因素,造成市区中心地带停车难、车位供求紧张。 二、公安交警部门在推动城市停车立法方面开展的工作 为切实解决我市停车管理不规范,法规不健全,管理混乱的问题,2017年根据领导指示,我局交警支队组织人员专题调研,于2017年6月着手研究起草了《白银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听取了有关部门对《办法》起草制定情况的工作汇报,认真开展研讨,广泛提取意见,积极借鉴相邻省市经验做法,《办法》起草小组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于2017年10月完成《草案》的制定,2017年10月1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各界代表、群众代表共计30余人对《草案》进行了多方位论证,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和市民代表有序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合理规范化建议。会后,我局交警支队领导全程跟进、组织协调,力争使《办法》更加契合白银实际,更能体现法治精神,规范管理城市停车,更好服务广大市民,但因种种原因,此《草案》未能提交到政府常务会上审议通过。此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一直处于先前状态。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区停车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围绕构建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车管理目标,紧密结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停车执法,加快推进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盘活现有泊位资源,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强化重点区域泊位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社区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工作方向 一是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停车管理实际,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推动制定地方性停车管理法规制度、建立设施建设运营机制,为依法治理停车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推动政府牵头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停车管理牵头部门,细化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发改、公安交管、城管、人防等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促进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施划和随意挪用占用停车泊位、私自圈地收费和划片就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二是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合理制定停车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发展条件和态势,组织研究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地方性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等情况,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泊位配建标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停车设施,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预留安装条件。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在城市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 三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推动单位、居民小区等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有序引导停车设施开放。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完善城市停车价格机制,严格规范停车收费管理。经营性停车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通过差异化收费调控停车需求。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引导绿色出行。 四是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工作制度,明确停车设施备案条件、时限、项目及责任追究等要求,确保新建、改建或扩建停车设施及时备案。建立城市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对外开放应用。强化停车信息与公安交管、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管理、建设、规划的工作协同。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城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城市停车管理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 五是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结合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挖潜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科学设置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充分考虑医院就诊需求,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将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科学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推行警民护学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 综上,你委提出的“关于关注百姓烦心事切实解决市区停车困难的建议”,属于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是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同共治。在落实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落实,属于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我们将积极对接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治理。在此,对你委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你委推动我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立法、健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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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抄送:市人大。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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