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540C/2023-171741 生成日期: 2023-06-25
文       号: 关键字: 考试,考官,科目,建议,白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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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科目三考官职能行为的建议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6-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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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科目三考官职能行为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3-02-17留言人展*
留言内容

本人苦学B2驾照多月,科目三考了4次都挂了,其中三次的主要原因是考官总在红绿灯路口、拐弯、掉头等集中注意开车的路段随意发布加速、换挡、冲红绿灯等开车指令,导致我分心,操作变形动作不到位,最终挂科。经过多次与学员聊天沟通发现,很多考官都存在这种胡乱指挥导致挂科的现象,而有些通过的学员是因为考官心情好没有乱喊,所以很多挂科的学员心里不平衡。故此建议在科目三考试大厅公示考官合规操作范围和监督电话,避免日后发生不可控事件,也让有些因为自身原因挂科的学员心底明了,不要将所有错误归结于考官,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2023-02-22回复单位白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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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2月17日,您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建议公示科目三考官职能行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后,白银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第一时间联系白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核查办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车辆管理所组织考试前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线路”之规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采取考试员随车监考模式进行,同时坚持“人工评判与系统评判相结合”的评判标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调查研究决定,将在科目三考试大厅及时公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人工评判项一览表及监督投诉电话,并组织开展考试员个人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严格按照考试员职责进行考试,确保考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考试评判公开透明。以上办理情况已通过电话答复您,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白银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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