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7949/2022-00007 | 生成日期: | 2022-11-09 |
文 号: | 关键字: | 化工,评估,集中,产业,认定 | |
所属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11-09 16:48
浏览次数:
|
|
|
|
尊敬的杨宏琴、王瑞梅、王旭霞、杨志啸、拜志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批复刘川工业集中区新材料与精细化工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3月6日,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后,白银市高度重视,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专项安排部署,由市工信局牵头,先后3次组织市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化工集中区召开评估工作协调推进会,聘请甘肃安卓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先后5次系统打分、15次现场指导园区整改提升(其中刘川化工集中区累计完成整改130项)。2020年11月30日,省工信厅会同相关厅局按照《评估办法》,从规划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五个方面对我市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情况进行评估,白银高新区银南化工产业集中区、白银高新区银东化工产业集中区和白银区银西生态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通过了评估认定。省评审专家组认为,刘川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尚处于规划建设阶段,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产业发展指引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消防、应急救援的设施和人员力量不足。 针对刘川化工集中区未通过评估认定的结果,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靖远县委县政府根据会议要求,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园承载能力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6月27日,《甘肃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新一轮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已开启。我委将会同市工信局等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刘川化工集中区开展评估认定工作,依据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发挥靖远县属地管理责任和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新的《评估办法》,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园区软硬件建设,提升园区整体水平,争取年底前以园区规范化的管理和高标准的建设,通过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 联 系 人:王宗明 联系电话:8222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