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02/2019-00922 生成日期: 2019-03-28
文       号: 关键字: 园林绿化
所属机构: 市发改委 发布机构: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银市城市园林绿化三年规划方案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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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构建绿量充沛、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生态环境系统,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城市品位,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结合白银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倒排任务,按照“街巷道路景观化、公园广场园林化、单位小区花园化、公共绿地最大化”的目标,坚持“规划建绿、拆旧补绿、见缝插绿、合理密植”的原则,多措并举增加绿量和提升品质,加大城市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街道绿化建设力度,着力构建见林、显绿、露水的城市森林生态景观,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市区绿化覆盖,为改善人居环境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发展。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强化绿线管控;统筹城市生态、生产和生活需求,实现园林绿化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科教、防灾等多功能协调发展。

  (二)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进生态型绿地建设;尊重当地自然条件和文化风貌;推广应用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因地制宜推进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城市特有生态风貌,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三)质量并举,服务民生。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品质,实施精品工程,推进精细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均衡分布城市园林绿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引导,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运营和养护,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

  三、目标任务

  城市园林绿化总量保持平稳增长,城市绿地系统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到2020年,白银区、平川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全市建成区内工业聚集区绿地率达到2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

  (一)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增量提质行动。把公园绿地作为绿量增长的主抓手,狠抓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建设,完善现有城市公园绿地的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以突出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文化丰富为重点进行建设,增设人性化设施布置,改造年久陈旧设施,改建景观效果差的植物配置,确保植物生机蓬勃、设施完善到位。到2020年完成银凤湖公园、金岭公园、长通公园、平川公园改造等城区主要公园的提升改造,改造绿地面积339.98公顷,新建白银区银西生态园、平川区黄水沟沙河景区、化工厂红沙浪生态园、靖远县黄河综合公园、黄河湿地公园、景泰县小龙山公园、会宁县月牙堡水岸公园等工程及城区附属绿地,新增公园绿地面积752公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城市道路绿化网格编织行动。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绿化更新与改造结合,精心规划道路绿化。按照“绿随路建、随建随绿、一街一景”的原则,加强城区道路、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改造。新建市政道路绿化要做到乔灌木、花草合理搭配,充分突出植物造景,并具有本地特点,同时丰富行道树配置形式与品种。提升改造已建道路的植物配置形式,增加层次和色彩,确保景观优美,林荫达标,进一步提升道路绿化档次。到2020年,全市提升改造道路9条,绿地改造面积5.91公顷,新建道路22条,新建绿地面积78.3公顷,实现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单位庭院品质提升行动。在城区各单位庭院要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立体挂绿、屋顶显绿、阳台见绿等增绿造景的要求,加快学校医院、部队营区、机关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厂区绿化建设。单位庭院裸露地面要实现绿化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园林式单位达到90%以上,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住宅小区绿化美化行动。新建小区要把配套绿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作为硬性指标,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小区100%达到园林小区标准。旧城区要结合失管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升级,采取综合整治、拆违还绿等绿化措施,切实做到增房不减林、增硬不减绿,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绿地和名木古树,促进居住小区的配套绿化达标,旧小区改建绿地率不得低于25%。到2020年,全市“园林小区”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产局,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各县(区)要成立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摸清建成区公园、广场、道路、单位、小区及公共绿地等绿化底数,建立台账,制定《园林绿化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20年6月)。各县(区)要对照《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分别组织实施,掀起建绿、护绿、管绿和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综合服务功能的高潮;各县(区)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按照《方案》目标任务,分年度进行考核验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验收程序,对各县(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绿地指标审核和绿地竣工验收,确保绿地建设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植物成活率、植被覆盖率达到设计标准,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总目标和总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园林绿化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市上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园林绿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目标制定、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及年度考核。各县(区)要成立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公园广场、道路、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地建设任务进行统筹规划,把绿化与环保、绿化与工矿城市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使城区裸露地面实现绿化全覆盖。按照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及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部门、各单位及在银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识到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全力配合县(区)政府,做好各自单位庭院、厂区内的绿化工作。

  (二)强化工作创新,提高整体水平。要学习借鉴银光公司、靖煤公司园林绿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优选创新性强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严格按照各项技术导则组织项目施工,从严把关,保证质量,打造城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三)坚持多措并举,拓宽投资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区)政府必须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并根据各项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完善优惠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加快PPP等模式在园林绿化行业应用,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多元化融资相结合的投资体制,加大对公园绿地建设、城市生态修复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走领导抓绿、政策扶绿、科学造绿、全民播绿、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路子,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建设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发展的渠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城市绿化的平台。积极探索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发展壮大城市绿化的志愿者队伍,引导广大市民参与绿化建设,实现市民有序、有效参与。加快园林绿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保护的监督,推进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后期管护,保护绿化成果。各县(区)要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原则,提高对绿化养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绿地管理长效保障机制,创新管养方式,节约成本,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进行浇灌、处理后的污泥进行施肥,结合不同绿地实际养护难易程度,科学划分绿地养护保养等级,在“精”、“细”上下功夫,根据植物的不同特性,因时因地,做到及时浇水、合理施肥,科学防治病虫害,力争种植一棵、成活一棵。加大日常监督监管,严肃查处侵占、损毁绿地和树木的单位和个人,保护绿化成果。

  (六)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党政班子年度政绩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考核,对完不成当年绿化任务的县(区),要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人,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并于下一年度进行补栽补植,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对超额完成当年绿化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对到2020年未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申报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县(区),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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