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2761/2023-136963 生成日期: 2023-01-0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申请
所属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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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答复、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含金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白银市财政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8条,其中预决算信息120条,其它重点领域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及时满足社会公众和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依申请答复。2022年,白银市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复议及诉讼办理。2022年,白银市财政局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对一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纳入公开目录,并按规定在白银市政府网站公布。目前,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实施。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相关政务信息能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强网上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条例》落实为抓手,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使命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三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加大在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子网站(网址:https://www.baiyin.gov.cn/bysczj/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致电白银市财政局(地址: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 2号楼1207室,邮编:730900,电话:0943-8257369,电子邮箱:78269959@qq.com)

白银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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