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0/2020-03245 生成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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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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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及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一、全市政府债券争取及市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7月31日,全市争取到省级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6.9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3.07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56亿元。分县区情况为:市本级7.5亿元,白银区3.8亿元,平川区0.97亿元,景泰县2.24亿元,靖远县2.04亿元,会宁县0.41亿元。

  截止2020年7月31日,市本级争取到省级转贷政府债券7.5亿元,分配使用情况为:(1)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主要安排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2)新增专项债券5.2亿元,其中:白银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2.1亿元;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1亿元;白银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0.3亿元;白银银东工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白银银东工业园污水处理站(一期)建设项目0.5亿元;白银银东工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片区)0.3亿元。(3)再融资一般债券1.3亿元。

  二、市级抗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共下达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220万元,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筛选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0〕57号)要求,抗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抗疫一次性支出的要求,我们与发改等相关部门沟通,认真筛选,并报省专债领导小组审核,拟使用于基础设施体系领域7449万元,其中: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1800万元,白银市疾病控制能力提升改造项目849万元,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1800万元,白银市粮食物流园扩建1万吨浅圆仓项目1000万元,白银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开发建设项目2000万元。其他抗疫相关一次性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医疗机构抗疫期间医疗设备采购。

  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年初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或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调整

  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不含外债转贷资金)。2020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3亿元,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收入由年初预算24.73亿元调整为27.03亿元,相应的总支出调整为27.03亿元。调整后,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

  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20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5.2亿元,抗疫国债资金0.82亿元,需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收入由年初预算6.02亿元调整为12.04亿元,相应的总支出调整为12.04亿元。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滚动项目库,合理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按照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合理安排新增政府债券,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支持重点领域的作用。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缓解政府债券到期还本压力。

  二是严格债券和国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债券资金,严禁用于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和经常性支出,不断提高债券资金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指导和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将专项债务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及专项收入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审核确定的债券和国债项目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督促项目推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足额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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