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0/2021-03444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财政局 |
《白银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
浏览次数:
|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2021年11月29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根据《白银市关于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8〕216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开始,我们结合中央和省级已经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交通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管理领域、国防、教育领域和科技领域等9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相应制定并印发了我市相关领域改革方案。 2020年1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对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明了路径,明确了方式。为进一步明晰我市各级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投入的边界和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形成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强大合力,市财政局组织起草了我市方案,经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意见,目前《方案》已由市政府审定并正式印发。 二、《方案》制定的总体思路 《方案》立足我市实际,把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公共文化领域点多、量大、面广的特点和基层存在的职责不明、保障能力不足、资金渠道单一等问题,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县区的积极性,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共文化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公共文化事项公共性层次、公共文化服务受益范围、组织实施主体级次等属性,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和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从中央、省级、市、县区四个层次进行划分,列明了支出责任。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等4项事项为中央、省、市、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省、市、县区根据补助标准、分担比例、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需省级支持事项,由省级财政根据实施要求、工作任务量、绩效情况、财力状况,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和省级相关资金给予支持;明确由市、县区承担和组织开展的事项,由市、县区同级财政安排相关资金。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履行支出责任。公共文化领域其他未列明的具体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进展和事项特点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四、《方案》提出的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和加强绩效管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公共文化领域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基础标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 五、《方案》的发布对我市公共文化领域的重大意义 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义和必然要求,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支撑,也是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的强力抓手。《方案》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的支出责任,将有利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白银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