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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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政公办发〔2017〕1号《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2017年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册编制上网及报送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编制景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2016年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精神为指导,我县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市上的要求和县上的实际,制定了《景泰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景泰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县上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和部门、单位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县乡换届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三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2014年修订的基础上,又修订完善了《景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景泰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利用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景泰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四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确保全县各级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并进一步畅通了网民与政府的互动渠道,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督促指导,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0条,其中县政府办公开346条、各乡镇公开866条、各部门单位公开628条,现场接待11715多人次,网上咨询702多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496多人次;至2016年底,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到378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我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领导介绍、政府机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报告、行政职权、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集中采购、统计信息、社会民生、财政资金、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和重要征集意见及反馈情况、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督查检查、重大民生决策、政府公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25个类别;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职权、重大建设项目、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民生、财政资金、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和重要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草案意见征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7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景泰县门户网站、两馆查阅场所、各单位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以景泰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平台,不断拓展各类公开渠道,主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公众关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制定并下发了《景泰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发布,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2016年全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共18条。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县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加强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景泰县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对全县舆情信息工作从报送内容、报送要求、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县审改办印发了《关于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了报送主体、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2016年已审查备案13个行政执法机关的70项随机抽查事项。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景泰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景泰政务服务网组织配备了全县各单位“政民互动”后台操作人员,所有单位账号已经全部分配,人员已经确定,等待省上统一开通后,即可在OA专网进行回复。截止年底,景泰县信息中心共受理群众各类咨询、反映和投诉570件。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牵头部门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布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减税降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我县充分发挥甘肃政务服务网景泰子站作用,依托景泰政务服务网,梳理公布了全县33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2578项,责任事项12814项,追责情形22604项。公布了11个乡镇1357项权力事项,2621项责任事项,3222项追责情形。公布了全县64个单位公共服务事项3445条。
  2.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景泰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公开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在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文件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并设立预算公开专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汇总集中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基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
  决算公开情况,2016年12月底对财政决算情况网上公开,对财政决算的收支及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暂存暂付情况、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等进行了公开及说明,并按规定公开了相关表格。纳入本地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15个,我局在人代会批准后15日内向103个一级预算单位批复2015年部门决算数据。并在批复后20日内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2016年全年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63条。
  3.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
  减税降费公开方面,县国税局2016年1-12月享受各类备案类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户数是171户,免税收入69201.41万元,免征增值税4549.85万元。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户数3户,退付增值税税款260.34万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732户,免税54.89万元。县地税局截止11月为企业减免税款128.97万元,共认定小型微利企业325户,其中盈利企业76户,实际享受优惠的企业76户,政策实际受惠面达100%,共减免税额9.57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126万元。
  4.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实施“1236”脱贫攻坚行动,融合推进“双联”与精准扶贫工作,五年累计脱贫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48%降至14.32%。我县在扶贫资金管理中,一是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票据管理规定,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扶贫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三严格执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单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实施。四是健全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的透明度。五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后续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六是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制,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修定《景泰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景泰县扶贫资金报账制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年全年共公开扶贫工作信息198 条。
  5.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
  棚户区改造公开方面,出台公布了《景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监督办法》、《景泰县经济实用住房和限价房等销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景泰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转让收益分配办法》、《景泰县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景泰县2013—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泰县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泰县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景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任务550套,其中新建安置住房405套,货币化安置145户,基本建成495套。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进行了告示。2016年全年共公开住房保障信息33条。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环境保护公开方面,重拳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6起,已执行环境处罚2起,罚款4.3万余元。同时,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2016年先后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47人次,抽查检查企业40家次,所接待的52件(次)群众来访和“12369”投诉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联合县公安、食药、消防等部门开展城区噪声“百日整治”行动,对我县城区80余家娱乐进行了集中整治,下达整改通知46余份,规范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布。2016年全年共公开环境保护信息22条。
  7.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全县监管执法共出动7536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880家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57起,罚没款33.59万元,移送涉刑案件1件。实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制度。对57起案件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全年共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66条。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情况。人大建议办理方面,共收到人大建议79件,目前,7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建议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50件,占建议总数的63.29%;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有28件,占建议总数的35.44%;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1件,占总数的1.27%。
  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共收到政协提案68件。目前,68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提案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53件,占提案总数的77.94%;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有13件,占提案总数的19.12%;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2件,占总数的2.94%。从委员的回访情况和反馈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对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工作措施和办理结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八)《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制定并下发了《景泰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了工作机制,县乡两级部门单位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工作制度,修订并完善了12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督促指导各重点领域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完善了网上申请,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景泰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按照规定分类进行回复。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直到申请人满意为止。2016年,全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县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不公开等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不固定、业务能力不强、与上级部门缺乏沟通等问题,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效能考核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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