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0-08-0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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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平川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会展中心一楼,邮编:730913,联系电话:0943-6627789,邮箱:pcqzwgkb6629128@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区继续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60条,较2015年同期增加20.51%。累计12267223人次通过网站查阅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信息。区政府本级、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驻平有关单位,主动公开的内容覆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65个方面,特别是行政职权、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人事任免、财务收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应急管理、社会事业、便民服务等事关民生的主动公开事项,在发布数量和质量方面较往年大幅提升,日常化的主动信息公开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效应不断显现。历年(2012-2016)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截止12月底,我区政府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类信息2859条;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946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343条;公开人事管理类信息1099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信息949条;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1451条;公开重点项目建设类信息1036条;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类信息672条;公开社会民生类信息3327条;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信息997条;公开公共卫生、安全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1597条;公开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监管情况信息88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7160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信息14082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87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6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96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355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497条;公开查阅点公开信息86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0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积极完善新闻发言人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平台,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配备新闻发布专职工作人员,要求在新建"平川区政府网"开设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专栏,将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中央政务""甘肃政务"专栏,转载"中国政府网"和"中国o甘肃"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相关解读材料、方案和政策性文件,经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后,由电子政务办统一发布。政府领导专项督查、重要讲话、专题会议等情况,及时在平川区政府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开。近年来,制作播放区政府领导专题访谈18期、及时发布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制作播放《百姓问政》42期、《一把手上电视》43期,及时发布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有关政策、文件。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针对社会关切热点,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预安排、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主动做好新闻策划,客观全面为媒体提供素材;将网下主导与网上引导相结合,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切实提升利用新媒体、全媒体的能力。加大网络舆情研判力度。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有针对性的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正面舆论氛围。截至目前,门户网站受理网民留言和投诉9条,办结9条,办结率100%。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平川子站受理网民留言和投诉36条,回复处理情况26条,正在调查核实10条。

  (六)《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地区、本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区委、 区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工作机制,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体系健全,分工明确。二是健全制度。根据《意见》和《要点》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责任追究、工作考评考核、社会监督评议、举报调查、舆情风险评估、政策解读、监督检查等制度,实施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协调。根据推进工作需要,区政务公开办加强与区委宣传报道组、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区审改办、区电子政务办等专门工作机构的衔接配合,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明确部署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意见》《要点》要求,区委办、区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6〕67号)、区政府办印发《白银市平川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办发〔2016〕75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逐项分解落实,并按照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加强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3、强化指导督促。一是加强指导。在日常工作中,区政务公开办及时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通过会议、文件、网上办公平台、现场督查等多种途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读网检查和201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发现的问题,调整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码,要求各相关单位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启用最新版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于每月2号前登录系统填报上一月统计数据报表。二是强化督促。9月初,区政务公开办会同区督查考核局、区审改办、区效能办对我区政府门户网站、11个乡镇街道、43个部门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进行了读网检查,逐单位梳理出应予完善或整改的事项。8月31日印发了《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84号),详细分解了政务公开实地督查任务,从围绕深化改革、促进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细化、分解并明确了76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与责任落实单位,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9月5日至9月13日开展的专项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标准,现场分析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指出相关单位的得分点、失分点,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与整改方法,做到全面、具体、细致、明确。另外,对年终省市考核和国务院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各相关单位尽快对照自查,完善整改,确保年终考核和评估取得更大成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依申请公开申请文书处理示范文本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7号),市政务公开办印发《关于调整依申请公开申请文书处理示范文本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白政公办发〔2015〕3号),规范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受理渠道,在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平川子站的同时,新设"平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依申请公开"专栏,为公众申请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受理点、网络、邮件、传真、信件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答复申请要求均以公众所要求信息形式,通过网上或信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免费提供信息。今年以来,网上接受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规定流程,于接到公开申请次日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连续7年排名第一,但放眼外省、市来看,我们仍存在响应不及时、建设水平偏低、投入保障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主观上的思想顾虑与认识原因,也有客观上建设水平与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如下:

  1、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在政府领导分工中,没有按照《意见》《要点》要求明确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设,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导致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机制不顺,执行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通,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公开效果,也与国省《意见》《要点》要求相悖。多数部门单位没有专门固定的人员,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难以保证。(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几经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将政务公开办与政府信息公开办整合合并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司。省政府办公厅也理顺了机制,设立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宣传处),(其主要职责是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省政府办公厅指导协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大情况和政务信息;向国务院报送信息;对全省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协调新闻单位对省政府的宣传报道;承办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设甘肃省电子政务办公室(甘肃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阶段性目标及有关标准;负责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和指导市州、部门以及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开展全省"金"字工程等重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省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公共性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省级行政单位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各市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兰州、白银外,其他地州市都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进行了整合,由各市州信息办(信息中心)承担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设立或合并设立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协同政府信息办公室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等。其中武威市设立了专门的"政府网站",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信息中心一起,负责收集、采集、编辑、发布、回应、解读政府信息。兰州市成立大数据局,下设网络公司专门策划、规划政府网站及其信息公开等栏目设置、网络运行维护等工作。陇南、天水、酒泉、嘉峪关等市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网络公司规划、设计、及时按照省上要求修改、维护门户网站栏目,政府信息办负责收集、采集、编辑、发布政府信息。各地州市信息办设立相关科室,确定专人2-3人负责每日收集采编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

  2、重大政策文件解读问题。政策解读转载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解读多,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解读内容多来源于新闻媒体不同角度的报道,缺乏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一把手参与解读政策工作未进行。回应热点水平有待提高,对在回应公众最关注的核心问题,还需要加强专业力量,提升回应水平。

  3、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建设问题。在"平川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化程度和信息公开检索功能有待提升,目录索引号不规范、制发的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没有包含在政府信息目录之中,发布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门户网站建设"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我区没有按照国省市《要点》要求把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网站整合迁移到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群系统"基本建设完成,计划于3月底正式上线运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并整合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许多事项的公开需要从法律、管理、传播等多角度综合加以考量,既要合法,又要符合管理的需要,还要符合信息传播的规律,因此,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立专门机构,完善机构职能,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职能应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作维护、舆情观测与应等各项工作,改变多头管理、管而不理的现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合力。同时建议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完成国省《意见》《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

  2、提升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水平。建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大政策出台后,由部门负责同志拟稿,区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学者对政策进行科学、系统的细化和解释,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既方便基层能更好的吃透文件精神,也便于群众能更细致、深入的了解政策,从而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重点解读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涉及收费、征税、办事程序、优惠政策、保障条件等各个方面)。建议建立疑难、重大、复杂申请公开事项会商机制,聘请专家团队,建立专家库,一方面解读政策,加强回应,另一方面对回复依申请公开内容,邀请专家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与论证,在平川区政府网这一权威平台统一回复和发布。

  3、抓紧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议做好网站设计规划和栏目建设,把浏览、使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找到政府管理需要与社会公众需求的最佳结合点,处理好门户网站与其他平台尤其是新媒体的关系,集成发布、延伸阅读,保持信息的一致性,通过各种途径给群众提供最准确的信息。按照《要点》要求2016年内把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网站统一迁移到区政府新建设的网站群。

  4、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国省《要点》,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调整至不低于4%(《2016年平川区"14N1"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已纳入目标管理单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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