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靖远寺儿坪检察院在白银监狱召开黎某某、马某某、樊某某3名罪犯假释案听证会。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海云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狱办案民警以及拟提请假释罪犯黎某某等3人参加听证。白银监狱200余名罪犯现场旁听,其他罪犯通过现场直播在各自监区观看听证会。
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对白银监狱提请黎某某等3名罪犯假释的理由及处理意见进行详细阐述。监狱办案民警重点围绕3名罪犯有无悔改表现、计分考核、再犯罪危险性评估、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等情况进行了说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3名罪犯有无悔改表现,有无再犯罪危险等关键情节进行了提问、发表了意见。通过闭门评议,作出了同意对黎某某等3人予以假释的听证意见。3名罪犯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如果能获得假释,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作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
最后,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评议意见,听证会通过了白银监狱提出的对3名罪犯提请假释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对假释案件进行审查,有利于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既保障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检察监督公信。”
下一步,白银市检察院将积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公开听证的方式和流程,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做到应听尽听,将公开听证作为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假释监督案件,切实提升办理假释案件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