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0043829500XU/2022-00004 | 生成日期: | 2022-11-22 |
文 号: | 关键字: | 支出,公积金,管理,单位,财政 | |
所属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机构: |
2021年度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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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职责包含: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4)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7)与职工、单位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8)组织建立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项目贷款科、核算科、审计稽核科、计算机室、风险管理科、营业部9个科室,下设会宁、靖远、景泰、平川、靖煤5个管理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人员及经费均由中心直接管理。中心编制55人,2021年正常退休2人,调出1人,调入1人,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49人,退休8人,金桥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5916.37万元,支出总计5916.37万元,其中5097.21万元是市直单位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非本部门年初预算经费。2021年,本部门管理费用实际收入819.16万元,实际支出819.16万元,较上年实际收、支决算数782.88万元增加36.2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结清了上一年应付未付款项30余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5916.3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5097.21万元是市财政局拨入的市直单位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本部门管理费用实际收入819.1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5916.37万元,其中5097.21万元是市财政局拨入的市直单位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非本部门支出。本部门管理费用实际支出81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42万元,占比75%;项目支出204.74万元,占比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5916.37万元,支出总计5916.37万元,其中5097.21万元是市直单位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非本部门年初预算经费。2021年,本部门管理费用实际收入819.16万元,实际支出819.16万元,较上年实际收、支决算数782.88万元增加36.2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结清了上一年应付未付款项30余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6.37万元,其中:5097.21万元是市财政局拨入的市直单位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非本部门支出。本部门管理费用实际支出819.16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782.88万元,增加36.28万元,增长4.6%。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往年残保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3.92万元,支出决算为73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积金单位部分由财政直接支出,本部门不做支出,未计入决算支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71.17万元增加51.6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6.6万元增加15.05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了2020年度未及报销的办公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甘南公积金中心赴会宁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0.13万元,增加了0.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次接待人员较多。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含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76.6万元增加15.05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2020年度未及报销办公费。 其中:本年度办公费支出1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万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了2020年度未及报销的办公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54.9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包含: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其中:印刷费7.19万元,占比13.1%;委托业务费主要为12329热线坐席及短信服务费22.2万元,占比40.4%,会宁办公楼装修及本级办公楼装修尾款及监理费、设计费1.02万元,占比1.9%,信息网络软件购置21万元,占比38.2%。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项目支出1个,共涉及资金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4%。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符合实际情况,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本部门项目完成情况,为下一年度绩效目标的设置提供了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项目支出综合评价得分为92.6分,评价等次为优。本部门将在今年部门决算中反映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根据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市公积金发〔2021〕4号文件,市财综发〔2021〕10号、23号文件,市房委会发〔2021〕4号文件要求,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管理费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本着节约开支、专款专用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积金贷款、支取、缴存、贷款回收、增值收益实现且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修改完善了公积金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实现了预期目标任务,取得了较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为以后年度工作开展积累了经验。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产出指标方面表现突出,贷款发放与回收、支取、增值收益等指标都是超额完成任务,充分体现出中心紧紧围绕公积金业务受理,服务缴存职工这一核心机构职能开展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合理制定年度目标计划;二是对全年工作安排有前瞻性;三是紧跟市政府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四是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合理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措施,加大业务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控贷款逾期,提高增值收益率。 (二)存在的问题 市公积金中心在扩面增长率、社会效益指标、业务满意度指标、影响力指标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业务宣传手段有待提高;防范和打击骗提骗贷常态化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本部门支出进度受财政拨款影响较大,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够及时、足额安排下达部门支出预算,以便部门能够按步骤及时开展相关业务,科学合理的完成支出管理工作。 2.改进举措 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和资金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转变业务办理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并且加大公积金业务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普及公积金业务知识,加强与缴存职工的交流沟通,及时反馈缴存职工的意见建议,引导缴存职工线上线下多渠道了解及办理公积金业务,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遇到问题还能及时发现并整改,促进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逐步转变重业务、轻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加强对社会效益、满意度、可持续影响力等事关缴存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等管理相对薄弱指标的支出绩效考核,适度加强对薄弱指标的支出倾斜力度,做实做精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超支未列入预算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二: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三: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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