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3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
文 号: | 关键字: | 公积金,住房,缴存,职工,额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8-2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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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做如下调整: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90元)的3倍,即2024年最高缴存基数为2427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12%,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912元。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23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核定最低缴存基数为196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98元。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24年1月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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