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2042001-2021-002 | 生成日期: | 2021-06-24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下限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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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市公积金中心发〔2021〕22号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做如下调整: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312元)的3倍,即 2021年最高缴存基数为18936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高不得分别超过12%,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272元。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020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核定最低缴存基数为157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核定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79元。 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从2021年1月起执行。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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