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07 15:3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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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2022版)

一、提取流程  

  





 




  



 

二、提取规定

职工因购买、大修、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冲还贷,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离休、退休的,租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以上条件,但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等关联交易不予提取。因骗提住房公积金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或因司法冻结限制提取的,不予提取。

三、提取项目及所需材料

(一)购买本地商品房(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首付款发票;

以现房销售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为准)。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二)购买本地二手房(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具有符合规定的交易契约、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交易契约、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以交易契约总价、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最低金额为准)。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三)经适房、棚改房(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单位需在中心备案,统一报送建房立项批复、分房花名册,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首付款票据。

购房人在购房时未使用(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后可提取,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付款票据。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首付款票据或付款票据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票据金额中的最低金额为准)。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四)外地购房(网上可办)

提取条件:①购买商品房的,具有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首付款票据;

以现房销售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首付款票据。

②购买二手房的,具有符合规定情形的交易契约、《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

③购买经适房、棚改房的,具有单位建房立项批复、分房花名册、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首付款票据;购房人在购房时未使用(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后可提取,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付款票据。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①购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②购二手房的,需提供交易契约、《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③购经适房、棚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建房立项批复,分房花名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首付款票据或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以上情形,如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或交易契约总价、全额付款票据金额、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最低金额为准)。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五)租房(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缴存地名下无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原件。提取职工为单身或离异未再婚的,需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若所提供的结婚证上配偶信息不全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4)提取额度:每户每年提取额不超过15000元。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六)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1一次性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1、提取条件:一次性还清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可在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时提取。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一次性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借款人贷款账户。

2公积金按月冲还贷

1、冲还贷条件: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正常偿还,无拖欠违约记录;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状态,账户余额为6个月的缴存额。中心审核后,将每月扣划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前发放的贷款可补签按月冲还贷协议。

2、冲还贷范围:本人配偶。

3、冲还贷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协议书》一式两份。

4、冲还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

5、冲还贷资金去向:资金转入借款人贷款账户。

(七)偿还外中心公积金贷款

1)提取条件:偿还除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贷款余额表(自打印之日起30日内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贷款余额表等变动性的材料。

4)提取额度:累计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八)偿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偿还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贷款余额表(自打印之日起30日内有效),贷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交易契约、全额票据、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贷款余额表等变动性的材料。

4)提取额度:累计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之和。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九)退休(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职工离、退休的,单位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

2)提取范围:本人。

3)提取资料:退休证或退休文件原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4)提取额度:账户余额。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出国定居

1)提取条件:职工出境定居的。

2)提取范围:本人。

3)提取资料:移民签证和护照的原件,身份证原件。

4)提取额度:账户余额。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提取条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提取范围:本人。

3)提取资料:单位或工会出具合缝介绍信,说明由谁代表继承人办理提取手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职工本人或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提取人填写《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书》。

4)提取额度:账户余额。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或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可提取。

2)提取范围:本人。

3)提取资料:离职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4)提取额度:账户余额。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三)大修自住住房

1)提取条件: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具备大修条件,并经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大修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维修合同》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提取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审批同意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申请资料: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能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五)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提取条件:经乡镇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审批同意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①建造房屋的,需提供建房批复,批复建房人为本人或其配偶;建筑工程主体封顶影像资料。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②翻建房屋,需提供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户名为本人或其配偶;旧房拆除前、新建房屋主体封顶后影像资料(要有统一参照物),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能超过翻建、建造房屋的费用。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六)拆迁安置房

1、提取条件:单位需在中心备案,单位统一报送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电话号码、项目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花名册,要有明确的差价。

购房人在购房时未使用(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后可提取,提供付款票据和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或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或《不动产权证书》、发票或付款票据原件。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额度:提取额合并计算,不能超过应补交的差价款。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加装电梯(网上可办)

1)提取条件:白银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实施主体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实施主体需提供的备案资料:1、增设电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2、增设电梯改造竣工验收合格证明;3、增设电梯工程费用业主分摊明细表,已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需注明支付费用)。须为本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住宅的房屋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或其配偶。

2)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3)提取资料: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人与实施主体签订的协议及交款票据的原件:提取人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住宅的房屋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的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4)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个人分摊金额。

5)资金去向: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十八)其他

项目:变更保证人

1、变更条件:(1)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保证人因退休、调动(调出白银市)、死亡、购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等原因具备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变更保证人。(2)拟启用的保证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要与被替换保证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大致相当。

2、变更保证人操作流程:由借款人征得其他保证人同意,提供新的保证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审批后,由原贷款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中心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借款人、拟启用的新保证人、未变更的原保证人,要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到中心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中心审批后一同到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3、借款人提供变更保证人资料:(1)变更保证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变更原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调动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购房的,提供购房手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租房的,由中心确认等具备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三、办理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

1、市本级营业部: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营业大厅。咨询电话:0943-8222190。

2、会宁管理部:白银市会宁县嘉禾楼四楼。咨询电话:0943-3220305。

3、靖远管理部:白银市靖远县北城区房产局1楼。咨询电话:0943-6129822、0943-6129799 。   

4、景泰管理部: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西街6号中国建设银行3楼。咨询电话:0943-5558266。

5、平川管理部: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42号中国建设银行3楼。咨询电话:0943-6621539。

6、靖煤管理部: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铁路广场向东800米晶虹嘉城15号楼2楼。咨询电话:0943-6657086。

7、中心服务热线、网址、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电话:甘肃省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中心网址:http://www.baiyin.gov.cn/gj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因系统结账,17:00以后不再办理系统业务);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五、收费标准

所有提取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注意事项:

1、上述提到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办理时必须携带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材料用A4纸张复印。

2、网上可办:此业务职工可登陆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办理。

3、所有开通线上办理途径的业务不收取纸质资料,柜台办理时不收取、留存纸质资料。

4、所有拍摄、留存影像资料的线下业务,柜台办理时不收取、留存纸质资料。

5、一类银行卡:一日内能进账1万元以上的银行卡。

6、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后提取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这套房屋应自购买之日起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只能提取1次)后提取的,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日期应以首次登记日期为准,丢失补办、换证等再次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购房人通过继承、析产、赠与、直系亲属间关联交易等方式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在此项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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