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0132)

发布时间:2025-10-09 08:29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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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银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213办公室(白银区南环路4号)

联系方式:0943-8660590、0943-822123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桂芳

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东山路151号(20)14幢2层1-202

白房权证转移字第100045743号

王子龙

2

龚永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王岘西路36号(07)12幢3层1-303

甘(2022)白银市不动产权第0015130号

王万斌

3

黄长章

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工农路112号(09)8幢4层3-401

白房权证转移字第00016369号

慕喜兰

公告单位: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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