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关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27号)

发布时间:2022-08-12 14:52

来源:白银区新闻

浏览次数:

白银区关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27号)


目前,我区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已全部清零。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研判,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旅游景点有序恢复开放;市内客运班车恢复运行;各类公众娱乐休闲场所、聚集性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堂食。

二、进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进入居民小区需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督促进入人员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坚持“错峰、限时”原则,按照行业要求,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12日起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