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55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评估,白银区疫情风险区调整如下:
将“铁道北10区、王岘东路165号楼、欣武家园7号楼、惠民小区4栋、新馨家园70号楼、颐华苑2号楼、强湾小区19号楼、气象局164小区22号楼、稀土小区2号楼2单元、新立小区160号楼3单元、苹果家园18号楼5单元、兰包路134-3、滨河小区澜花花牛肉面”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风险区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18时起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