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1 15:57

来源:景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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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县防控办发〔2022〕13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县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恢复正常运营。来景返景人员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各乡镇要及时掌握辖区外来人员基本情况。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不再限制人员流动,不再停工、停产、停业。

2.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闭环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白名单”管理人员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二、调整优化核酸检测

3.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检测频次,不再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不再开展“落地检”。保留县域内常态化核酸采样点,继续提供便民核酸检测服务,城区共设立11个采样点,其他乡镇共设立10个采样点,点位向社会公告,满足愿检尽检需求。

4.对高风险岗位人群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作业期间(1天1检);集中隔离场所所有人员、医疗机构工作及就诊人员(2天1检);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白名单”管理人员(3天1检);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内人员(7天1检)。

5.各医疗机构就诊及陪护人员须查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三、精准管控风险区域

6.发现阳性感染者时,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村组)和乡镇等区域,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样、上门服务。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不再对小区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

四、调整隔离及阳性报告措施

7.居民接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通知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经专家组初步研判确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第6、7天连续做2次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及时发送至社区(村组)网格员,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隔离;若检测结果阳性,继续居家隔离治疗,如有病情加重的及时到医院治疗。

8.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9.居民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时进行抗原自测,检测结果阳性的上传“甘抗原”小程序或报告社区(村),社区(村)组织人员上门采样,并将阳性感染者登记造册,按要求进行管理。

五、分级分类进行医疗救治

10.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做好阳性感染者居家健康监测和普通患者的小病诊治,积极开展中医诊疗。摸清辖区内特殊人群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红、黄、绿进行分级标识),公布咨询电话,可通过线上、视频等方式提供就医指导,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工作。

11.坚持首诊负责制,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要规范预检分诊、发热诊室管理,对阳性人员及时筛查分流,通过中医等多种手段对有需求的阳性感染者进行门诊诊疗,超出基层诊疗范围的第一时间向上转诊。根据已建立的摸底台账,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统筹管理。做好常见病诊疗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12.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亚定点医院,根据专家组研判分类收治阳性感染者。按要求设置分区,做好阳性感染者和普通患者门诊、住院诊疗,确保常见病多发病、一般大病在县域内诊治。其他特殊情况的,及时向上转诊。

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13.由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并动态完善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工作台账,加强生活服务保障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14.建立乡镇、社区(村组)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对有就医需求的阳性感染者,经家庭医生或基层医疗机构诊断研判后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基层医疗机构预约县级医院,“点对点”进行转运,对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第一时间就诊。

15.各乡镇、社区(村组)要按照省上印发的《新冠阳性人员居家隔离指南》《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就医安全保障的通知》要求做好具体服务工作。

16.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亚定点医院医务人员落实闭环管理,县级及城区医疗机构在县城指定宾馆闭环,乡镇卫生院由各乡镇政府协调安排。医务人员感染后出现症状暂无法上岗的,在指定宾馆健康监测、隔离治疗,症状消除后返岗。

七、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17.各医疗机构、“大药房”要加大自测抗原试剂和“四类”药品的储备,切实满足群众购买需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购买时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医疗机构可在院外设置便民取药点,减少入院人数及频次,提供便捷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保障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

八、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18.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各乡镇要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等,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接种服务,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医务人员要科学判定接种禁忌,消除老年人接种疑虑。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目标接种任务。

九、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9.各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高中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逐步恢复线下教学,校园内超市、食堂、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由疾控部门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原则上以班级划分,不再扩大划分范围,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发生阳性感染者个例时,分类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诊疗措施。

十、加强宣传引导

20.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防控意识,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主动参与防控、做好个人防护,消除对新冠疫情传播的恐惧心理,凝聚起全社会同心抗疫的共识,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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