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8号)

发布时间:2022-11-29 16:49

来源:景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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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非必要不出县,乡镇内有序流动”的管控措施,县内所有居民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在县域内流动,全县各愿检尽检采样点恢复正常核酸检测。各交通卡口(包括村级卡口)、小区门口必须落实“一扫三查”措施。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恢复正常上下班,同时继续做好本单位负责的交通卡口和所下沉的社区值班值守工作。

三、各市场经营主体在全员注册关联“白银快办”核酸检测监管系统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所有从业人员按照核酸检测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得擅自经营;进入经营场所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运营,提供外卖订单服务,禁止堂食。未落实疫情相关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

四、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足浴店、洗浴中心、茶馆等)、人员聚集性经营场所(健身房、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暂停营业,早、夜市闭市,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五、建筑工地、生产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关联“白银快办”核酸检测监管系统,按核酸检测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新入场外来人员按防控要求落实分类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制定防控预案,落实监管责任。

六、严格落实县防控办《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货运车辆集中转运的通告(第27号)》相关要求,所有大型货车不得进入县城,在县城北部物流园集中转运平台中转货物,外地送货车辆闭环出入,卸货即走;入景送货车辆司乘人员落实“落地采+抗原”后,可在指定区域闭环管理、提供住宿。

七、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营运。坚持交通卡口、火车站外来人员转运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对非法营运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严控人员聚集,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和各类线下培训,严格实行“婚事停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获批参加30人以下活动的人员,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各乡镇要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安排专人对参加白事的人员严查24小时核酸证明,坚决防止通过白事造成疫情传播。

九、严格落实县防控办《关于落实返乡人员“单人单院”居家隔离十条措施的通知》〔2022〕135号文件,按要求落实单独住所,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场所消杀,坚决避免与他人接触。

十、持续做好来(返)景人员管控工作。各乡镇、社区(村组)要加强“白银快办”主动报备系统运用,社区工作人员要对报备信息及时核查并反馈,要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底数和动态,建立工作台账、每日更新运转,防止发生外来人员私自回家后漏管、失管、脱管现象。外来人员管控措施继续按《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紧急通知》(县防控办发〔2022〕130号)文件执行。

十一、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责任,督查出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十二、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社区管控、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此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12时起执行,后续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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