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提升文物工作者业务能力,提高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水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整理了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文物点基本信息,每天向大家推送学习。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全省文物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文物保护实现“一清六无”,即:全面摸清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险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险情,已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珍贵文物无灭失现象,无重特大文物火灾和文物安全责任事故,无规模性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活动,无重大法人违法行为。
1.摸清文物底数,推动提质升级。全面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查明全省国有单位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基本状况。加强各类文物资源调查成果管理,巩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全省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文物数据信息资源库,逐步向社会提供文物信息共享服务。开展丝绸之路扩展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前期工作,推动我省文物资源提质增效。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保护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2.夯实基础工作,增强发展后劲。到“十三五”末,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全部完成,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基本完成,完成重要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公布工作。划定公布全省长城保护范围,完成《甘肃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及重点区段分项规划并实施。在文物分布相对密集地区划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配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文物考古工作,做到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有利于文物保护。持续推进以早期秦文化、丝绸之路文化等为代表的重大考古研究项目,取得更多成果,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学术支撑。国有单位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建账建档率达到100%。实施“陇原记忆”工程,做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展示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我省藏品门类。总结推广敦煌文物数字化经验,逐步推进我省文物资源数字化保存和管理利用,不断提高文物工作信息化程度。
3.加大保护力度,改善保存状况。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建成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体系。组织实施一批对于传承华夏文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加强长城保护。做好藏区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完成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革命旧址保护展示提升工程,加大长征史迹保护利用力度。加强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养护,努力做到不塌不漏不灭失。实施麦积山石窟等预防性文物保护工程,推动文物保护逐步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文物、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珍贵文物,不断改善馆藏文物保存环境。
4.实施平安工程,确保文物安全。各级政府要把制止法人违法、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作为保护文物、守土尽责的核心任务,作为“平安甘肃”和基层平安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防范打击文物犯罪长效机制,降低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不断完善防护设施,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降低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风险。结合防灾减灾,加强预警监测和预防性保护,最大限度降低自然因素对文物安全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检查方式。推动文物安全管护网络与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有机结合,形成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着力实现馆藏文物绝对安全、野外文物基本安全的目标,推动全省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