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什么是仲裁前置程序?

发布时间:2024-04-16 14: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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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但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你知道仲裁前置程序吗?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驳回了劳动者的起诉。

2007年10月至2024年4月,李某一直在被告单位就职,但李某就职期间,被告单位从未按规定为李某缴纳各类保险,且目前因原告退休已不能补缴,导致原告无法享受养老金等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得知实情后,李某向康巴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单位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康巴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李某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劳动者应当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李某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说法】

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提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首先要经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要根据法律规定,及时了解是否涉及仲裁前置程序。如涉及,应先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加重自身诉累,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劳动仲裁处理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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