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全面安排部署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4 08:54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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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积极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从七方面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组织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全市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初开始,4月30日前结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集中免疫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针对免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精心组织,大力推行“整村推进”的免疫方式,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下功夫提高免疫效果和质量,严防因免疫不到位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是坚持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坚持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会宁县进一步抓好全省布病检测净化示范县实施工作,大力推行“12411”动物贩运监管模式,全面完成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白银区、平川区加大检测净化力度,检测数量不少于饲养量的30%。靖远县、景泰县继续实施强制免疫措施,按照省上新调整的布病免疫政策,从今年开始实行注射免疫,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免疫动物流动监管工作。统筹做好包虫病、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同时,加大奶牛“两病”检测净化力度,做到奶牛场检测净化全覆盖。


三是继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村包场“一对一”监管、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疫情举报核查和规模场采样监测等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分区防控政策措施,强化生猪检疫监管,落实调运审批备案、到场检疫、落地隔离观察和屠宰企业“两项制度”等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传播。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试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试点范围由去年的3个县区扩大到5个县区,免疫畜种全覆盖(包括猪、鸡、牛、羊),每个畜种至少确定2家中小规模养殖场,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和信息化培训,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

五是持续加强动物检疫监管。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规范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严禁不检疫就出证、“隔山出证”、未经检疫畜禽入场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西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落细跨区域调运畜禽落地报告、到场监督、隔离观察等综合措施;强化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入场查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关口,落实宰前宰后检疫、巡监抽检等制度,严格按检疫规程开展屠宰动物同步检疫、出证,完善屠宰检疫记录;加强公路运输防疫监督检查,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查证验物,落实“两表一台账”(动物贩运人员登记备案表、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动物贩运台账)管理要求。

六是加强兽药监管。突出兽药经营和使用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兽药经营许可和二维码追溯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尽力保障畜牧业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实施新版兽药 GSP评定标准检查验收和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核(换)发;积极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生猪、蛋鸡、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突出肉牛、肉羊养殖场,全市20%以上(不含已开展减抗的养殖场)的规模养殖场要实施减抗行动。

七是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按照《白银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要求,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和生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群体性生物安全事件。要在3月份集中免疫前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并督促做好养殖场户定期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来源:市畜牧兽医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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