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者防患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今年以来,白银市畜牧兽医总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甘牧医函〔2023〕76号)要求,聚焦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多措并举抓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从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知识培训、部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入手,积极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切实提升兽医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知识。组织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参加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线上线下培训。6月29日-30日,市总站举办了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疫病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加了参培人员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与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理论知识,强化了参培人员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个人防护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实操水平。4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织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到中国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参加了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7下旬,总站组织全市五个县级兽医实验室开展了检测能力比对工作,通过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检测能力比对强化了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操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推动了全市兽医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检查督导。结合春防督导,对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大型养殖企业、屠宰等单位相关实验室从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实验室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使用、销毁;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情况等九个方面开展生物安全检查。配合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组先后深入平川区、景泰县及市级兽医实验室,从兽医实验室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检测规范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指导。
四是强化管理。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收样、实验环节的规范化记录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今年上半年市总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级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等生物安全设备进行了检测和校准,消除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下一步,市总站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兽医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持续强化《生物安全法》学习,加强对市级和县(区)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宣传和指导,将生物安全意识提升转化为动物疫病防控的有效动力,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来源: 市畜牧兽医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