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1:3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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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价费〔2024〕257号

各县区发改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

为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259号)规定,经成本调查,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含七座)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收费标准为0.5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二、相关要求

1.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含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用,在充电期间如已收取充电桩服务费的,不得另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以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相关台账、账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提供基础依据。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上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同时,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1〕473号)文件废止。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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