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620400076778337D/2023-00002 | 生成日期: | 2023-06-29 |
文 号: | 关键字: | 交易,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监管 | |
所属机构: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 | |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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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两会”部署安排,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数字化转型、法治化保障、规范化运行,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新格局,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着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 1.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系统谋划和基础性政策制度研究,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立改废”,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管理信用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平台运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帮办服务,在服务大厅明显处公开帮办服务事项、责任人、流程、时限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2.加强标准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标准化建设推动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技术、数据、服务三大基础性标准规范,加快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服务模式统一、监管方式统一。招标人、采购人等各方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使用工程量清单等格式化文本,实现交易数据电文标准化、格式化。配合省上要求做好国家标准委《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络投标与远程开标标准》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 3.扩大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持续巩固提升平台整合成果,加强部门协调,坚持能不新设就不新设原则,尽可能依托现有平台满足各类交易服务需要。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将水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用能权等公共资源全部纳入。 4.持续推进“智慧交易”。推动平台系统与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建设覆盖全省域、全链条、全要素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平台体系,实现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推进交易、见证、档案、信用、监管及信息安全数字化,推动数字赋能“智慧交易”。运行电子档案系统,对纸质档案归档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交通、水利等电子交易系统和“卡位式”评标、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系统的优化完善工作,制定《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交易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推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 5.持续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对接,着力打通市场主体信息、资质信息、信用信息、业绩信息共享堵点。打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提升数据交互共享质量。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数据共享,实现票据在线提交、支付进度网上查询,加快推进合同签订和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交易业务移动端“掌上办”业务应用,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6.持续推进专家资源共享。配合省上整合全市范围内评标(评审)专家资源,按照国家专业分类标准,及时补充更新专家库,完善专家评价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专家管理和评审的流程化、模块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人代表委托的行为引导。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专家跨地区评标(评审)协同监管和日常考评机制,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 7.持续推进跨区域合作。积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省际合作联盟”和“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进一步在CA数字证书互认通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重大项目信息联合发布、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业务协作和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 8.强化公共服务定位。突出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在强化交易见证服务、保障交易场所设施服务、拓展交易信息服务、规范交易档案服务、完善专家抽取服务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模式,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着力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9.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为管理和教育培训,针对中介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取消后行业乱象,完善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管理制度的执行、公示,规范代理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接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重点对CA数字证书、招标投标工具软件、电子保函等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升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促进平台第三方服务提质降费。 10.强化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包括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在内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检测认证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立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应急响应、容灾备份等机制,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全运行。 11.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切实增强前位意识,自觉在“三抓三促”专项行动中谋在前位、抓在实处,创新行动载体,同步开展“学法规、强制度、优服务、守底线”管理提升年活动,通过学法规精业务、强制度抓执行、优服务提效能、守底线树清风,开展“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行动,整顿提升干部作风、提升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际,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等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范畴、创新服务模式。 四、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 12.推进智慧监管。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智慧见证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电子化智能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交易信息防伪溯源监管、市场主体信息核实、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方面积极探索。在全省先行先试开展协同综合监管,建设智慧监管实况展示中心,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评估的要求,对交易全过程实行“智慧监管”,及时发现围标、串标问题线索,行业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清理。 13.强化信用监管。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互认、共享和评价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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