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292N/2026-171626 | 生成日期: | 2026-02-13 |
| 文 号: | 关键字: | 人员,注销,办理,待遇,委托人 | |
| 所属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 【2月13日】社保小知识 每日一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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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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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答: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县社保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应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县社保机构应将详细信息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无法亲自办理待遇核实、注销登记等业务,能委托他人代办吗?需要什么手续? 答:能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出具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指印)的委托书,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线下服务渠道办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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