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292N/2025-171292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
文 号: | 关键字: | 就业,毕业生,补贴,人员,高校 | |
所属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白银市人社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清单(一) |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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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 参与项目人员范围,包括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定标准。参与项目用人单位范围,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项目人员待遇,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专技科)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6833 会宁县人社局:0943-351280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5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90826 白银区人社局:0943-8546191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90 2. 就业见习补贴 对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主要用于给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办理保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1350元、1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专技科)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6833 会宁县人社局:0943-351280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5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69321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06206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3513 3.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科) 白银市人社局就业科: 0943-8222986 会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943-3222136 靖远县人社局就业股: 0943-5937135 景泰县人社局就业股: 0943-5590956 白银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943-8309799 平川区人社局就业股: 0943-6626610 4.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科) 白银市人社局就业科: 0943-8222986 会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943-3222136 靖远县人社局就业股: 0943-5937135 景泰县人社局就业股: 0943-5590956 白银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943-8309799 平川区人社局就业股: 0943-6626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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