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292N/2025-171560 生成日期: 2025-12-18
文       号: 关键字: 老办法,退休,标准,计发,办法
所属机构: 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12月18日】社保小知识 每日一问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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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渡期?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

答:过渡期主要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即“中人”)设立的新老办法对比的10年过渡期限,以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衔接。

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则按新办法执行。

什么是老办法计发标准?

答:为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对于“中人”的养老金计发设置了10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老办法的计发标准并不是完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计算退休费的办法执行,而是规定了统一的老办法计发标准。即以工作人员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加上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基础,加上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工资增量,作为老办法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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