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292N/2025-171566 | 生成日期: | 2025-12-24 |
| 文 号: | 关键字: | 退休,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标准 | |
| 所属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 【12月24日】社保小知识 每日一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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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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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如何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参保单位提供《关键信息认定承诺表》、《退休待遇申领表》、退休文件、工资档案、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档案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对档案最先记载出生年月、入编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累计缴费年限、改革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退休时间等信息进行审核,复核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在制度改革前已经办理退休的,其原退休费如何发放?原退休费标准中有所在单位或地区自行规定的项目或提高的标准,能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一并支付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在制度改革前已经办理退休的,其退休费原则上自2014年10月起统一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基金支付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其他由原单位或属于地区自行规定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所在单位应根据上述原则对已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标准进行清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实施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进行统一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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