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292N/2025-171565 生成日期: 2025-12-23
文       号: 关键字: 缴费,养老,年限,保险,机关
所属机构: 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12月23日】社保小知识 每日一问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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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而言,2014年10月之前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其按照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对于其间曾在企业单位就业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需扣除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具体来说,视同缴费年限包括:按照国家规定认定的2014年10月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的年限;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期间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年限;参加所在地区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其试点期间的年限;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在部队服役的,2014年10月之前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退休待遇核定的时间如何确定?何时领取养老金?

答:按照干部退休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迟退休的人员)的当月后停止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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