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69 | 生成日期: | 2024-06-28 |
文 号: | 关键字: | 见习,就业,单位,补贴,复印件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个人)政策清单(就业创业类2) |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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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名称:就业见习补贴 2.政策规定:对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主要用于给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办理保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1350元、1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对见习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3.享受对象:就业见习单位 4.申报材料: (1)见习单位申报材料:见习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见习岗位、数量及其专业、人员要求等信息;《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的《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 (2)见习对象申报材料: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咨询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6833 会宁县人社局:0943-351280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5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69321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06206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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