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 166号)精神,即日起,白银市全面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发放流程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尽快完成稳岗返还数据比对,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告知并核对确认信息,经公示后,通过“免申即享”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明确资金分配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五、执行期限
即日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操作流程
①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登陆;
②点击“我要办”→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银行信息维护→维护企业对公账户信息 (注: 在维护发放账户信息的时候,银行户名是单位的开户名称,不是银行网点的名字。银行账号须是单位的对公账号,务必核对准确);
③点击“失业待遇”→“稳岗返还企业账户填报确认”→(在线办理)选择所属区划→企业承诺(确认)→查询→下载打印稳岗返还确认书、承诺书→申请材料→上传PDF(确认书、企业征信报告、承诺书)→愿意享受(如放弃申请,请勾选自愿放弃并提交上述材料后点击自愿放弃);
④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关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的公示信息,公示结束后稳岗返还资金即可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七、温馨提示
请广大参保企业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办事,确认稳岗返还生成数据是否提交成功,市直参保单位如果线上办理有困难,可咨询白银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0943-5936997,各县区参保单位请联系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