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因参保人死亡等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且个人账户资金长期沉淀的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7月31日,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个人账户余额应返还但未办理清退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参保人死亡情况: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继承权相关证明(如公证书、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等)。
2.其他原因暂停缴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退费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至白银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C3企业养老窗口(电话:8226903)。
2.资金返还: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办理时限
请相关参保人或继承人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账户资金进行后续处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43—8226903(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家属及时办理,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个人账户长期沉淀人员名单
翟 明,身份证号:620402********0018
刘 涛,身份证号:620402********0438
杨辉灵,身份证号:620402********001X
武发强,身份证号:620402********0416
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