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向社会公布:
一、湖北临聚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1.违法主体全称:湖北临聚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6MA49DUUH5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五龙御园9号
3.法定代表人:郑长阳
4.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8日,景泰县人社局接到康某某等28名工人投诉反映湖北临聚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4.58万元工资的问题。经景泰县人社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景泰县上沙沃镇驼水4.5万千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欠薪情况属实。
5.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11月8日,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湖北临聚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景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34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5年3月17日、3月19日,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湖北临聚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景人社公告字〔2025〕第01号)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景人社公决字〔2025〕第01号)。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布。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