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陇原创业贷”融资业务申请对象为有创业意愿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
1.在甘肃省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权占比30%以上的股东)等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70周岁的创业个人。
2.创业个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创业个人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相关授信政策要求。“创业达人”“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等优秀创业群体、优秀创业项目库创业群体、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群体、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群体、入驻各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创业群体,可优先贷款。
三、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营收入证明材料;
4.经营实体经营情况有关材料。
四、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对于一定规模的优质创业个人可提高至1000万元。优先信用支持,一般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于优质创业个人可提高至100万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
六、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以下,目前年利率在3.1%—3.6%之间。
七、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
八、联系方式
市就业促进中心:0943—8302296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0943-5915183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2136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80336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69203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09799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53
(来源:市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