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2025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政策清单(陇原创业贷)

发布时间:2025-01-09 09:0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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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陇原创业贷”融资业务申请对象为有创业意愿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

1.在甘肃省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权占比30%以上的股东)等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70周岁的创业个人。

2.创业个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创业个人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相关授信政策要求。“创业达人”“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等优秀创业群体、优秀创业项目库创业群体、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群体、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群体、入驻各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创业群体,可优先贷款。

三、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营收入证明材料;

4.经营实体经营情况有关材料。

四、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对于一定规模的优质创业个人可提高至1000万元。优先信用支持,一般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于优质创业个人可提高至100万元。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

六、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以下,目前年利率在3.1%—3.6%之间。

七、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

八、联系方式

市就业促进中心:0943—8302296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0943-5915183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2136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80336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69203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09799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53

(来源:市就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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