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3-27 16:16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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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职工:

为保障您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将申领条件和申领流程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流程

(一)所在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办理减员业务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备案)表》,社保系统中减员原因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备案)表》须一致。

(二)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其复印件到白银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相关提示办理。各县区参保失业人员请到当地社保中心现场或线上按照相应方式办理。

三、温馨提示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保经办机构会为失业人员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个人不再自行缴纳医疗保险。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一个人不能重复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相关规定,如果本人已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暂停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方可由社保经办机构代缴其本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请您或亲属务必及时告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因告知不及时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重新就业的;2.应征入伍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死亡的;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943-8314990 

白银区  0943-8255527

平川区  0943-6670658

会宁县  0943-3596363

靖远县  0943-5903306 0943-5973902

景泰县  0943-5567966

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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