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扶持创业,加大对初创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新功能,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释放创业活力。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的规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2023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白人社发〔2023〕248号),通过企业申报、各县区及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推荐、资料审核、现场核实,经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9日第3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符合申报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资金条件的企业及补贴金额公示如下:
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5万元;
甘肃垒鑫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万元;
白银诺维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万元。
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43-8222986(兼传真)
监督电话:0943-8235216
电子邮件:631043314@qq.com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
邮 编:730900
详见附件:2023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花名册.xlsx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