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社局:坚持科学开发 突出精细管理 让公益性“小岗位”切实发挥“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4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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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靖远县坚持把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稳就业、保民生、促振兴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坚决落实“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要求,做到“五个坚持”,把好“五个关口”,有序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标准化、规范化开发管理,有力保障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增收,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

坚持科学开发,把好岗位设置关。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在深入组织开展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乡村实际和工作需要,整合原有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统筹设立乡村保洁员、绿化员、公共安全管理员、道路维护员、公益设施管理员、创稳网格员、养老服务员、爱心理发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水电保障员、防溺水巡查员等11个岗位类型,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更加科学、更加合理。2018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486个。

坚持人岗匹配,把好人员选聘关。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实施“标准化”人员聘用流程,持续加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的审核力度,完善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发布公告、报名申请、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培训上岗、公开录用“八步工作法”,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审”机制,把好人员选聘关口,确保做到人岗匹配。2018年以来,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脱贫人口1439人、监测对象47人。

坚持服务保障,把好待遇落实关。严格落实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标准,完善落实乡镇初审、人社部门审核的岗位补贴发放“双审”机制,由财政部门定期将岗位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确保岗位补贴发放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抓好资金统筹,充分运用东西部协作、省级就业补助、县级配套、衔接四项资金,加大财政保障,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落到实处,2023年发放岗位补贴888.5万元。

坚持规范管理,把好作用发挥关。合理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分类量化岗位考核指标,细化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前培训、履职管理等制度,严格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监督,督促引导广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之中,确保所有乡村公益性岗位都“事有人干”,所有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都“有事可干”、“事能干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补充力量。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既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就业增收,又在服务乡村振兴中体现自身价值,切实擦亮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名片,真正让公益性“小岗位”发挥了“大作用”。

坚持强化监督,把好日常管理关。始终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落实日常管理、履职监督、考勤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发挥到位。制定出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工作人员“双实名”管理、人员退出管理等制度,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等方式,加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全面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的,及时进行补充,有效防止“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人岗分离”“优亲厚友”“吃空饷”等违纪违规情形发生。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靖远县人社局将以知责于心、履责于行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大开发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真正让乡村公益性岗位成为助推困难群众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供稿:靖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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