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高技术产业园中昱热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供暖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08:39

来源: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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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热用户:

2024—2025年冬季供暖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做好白银城区今冬明春的供暖工作,保障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水打压时间

1.我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15日开始注水、打压,请各位热用户在注水打压前检查各自的内网管道、阀门等采暖设施,做好室内设施的检查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今年计划不用暖的住户请提前关闭入户控制阀门,防止室内供暖设施注水。因未安装入户控制阀门及对自用采暖设施维护不到位的,出现泄漏造成的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2.11月1日正式供暖。

二、注意事项

1.各用热单位及小区物业公司对所管辖区域共用供热设备及二级供热管网具有检修、维护责任的单位,要及时做好供暖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

2.相关单位对供暖设施进行迁改、更新或对其他造成供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各类施工,应当于今冬供暖注水打压前完成对供暖设施的恢复或施工,并经我公司会同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热。用户或相关单位没有按期完成上述工作,造成不能按期供暖或供暖质量不达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热用户违规安装的过水热、放水阀、强制循环泵等设施及供暖期间擅自改变供暖设施原设计,影响正常供暖的,热用户必须在供暖前拆除或恢复原设计,对不按期拆除或恢复原设计的,我公司将采取对该热用户停止供暖等整改措施,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对其他热用户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由该住户承担赔偿责任。私自连接供热管网、打开供热阀门用暖将依法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收费标准

2024年至2025年度采暖期为5个月,热费收取标准执行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市发改价格【2012】799号)和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市发改价格【2013】748号)具体标准如下:

1.按建筑面积交费标准:居民住宅4.40元/月·㎡;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6.00元/月·㎡;工商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厂房、剧院、礼堂):6.50元/月·㎡;

2.按热计量交费标准:居民住宅计量热价:33元/吉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计量热价:45元/吉焦 ;工商服务业计量热价:48.75元/吉焦。

根据《白银市城镇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细则》、市发改价格【2018】473号文件要求,热计量用户在交纳本年度取暖费时,先按建筑面积收费标准进行预交,待本供暖季结束后,按照热计量收费“多退少补,据实收费”的规定进行结算。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的用户,本年度供暖期间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按计量计费,不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具备计量收费条件并按照计量计费的热用户,请自主采取节能措施,以免造成热费超额。

四、收费方式及时间

热计量用户及各小区商铺统一到中昱热力收费大厅办理缴费;按面积计费用户可以通过甘肃银行网上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步骤参考《甘肃银行热力缴费流程》。

现场缴费可以通过扫码(微信、支付宝)及现金办理,不支持刷卡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国庆节休息,周六、周天正常上班。

五、其他

1.2024年10月31日前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经我公司催告,在期限内仍不交纳采暖费和违约金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热。

2.2024-2025供暖季计划不用暖或申请新用暖住户及商铺,于10月15日前到中昱热力收费大厅申请停止供暖或开通用暖,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在可独立关封、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暖质量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方可办理停供或开通手续业务,逾期将不予办理。未按期提出停止供暖申请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应全额交纳热费。

地 址:白银高技术产业园中昱热力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收费大厅          

咨 询 电 话:0943-6915565

特此公告

 白银高技术产业园中昱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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