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概况: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是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于2001年10月12日在第三届深圳高交会上签订协议合作共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2年7月3日奠基正式创建,是中科院与省级地方政府合作成立的第一个产业园区,也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的第一个重大项目,是白银市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先行基地。2005年全国开发区清理审核后,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甘政函〔2006〕49号),将原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园与原白银示范工业小区(国家农业部1994年8月批准成立)合并,甘肃省政府于2006年7月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甘肃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该产业园区2006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复,批复总面积为8.05km2(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29号)。2010年9月26日,国务院以国函〔2010〕110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为“白银高新区”),升级后不增加规划面积,仍为8.05 km2,产业定位不变。根据对园区实地开发情况现场实地勘察可知,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的开发建设现状情况如下:公园路以东区块进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即核心区,开发面积约为2.74 km2,开发范围为北起109国道,南至南二环路,东起支三路、西至公园路。
本次跟踪评价对象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路以东核心区,即区域1: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6.84km2中的2.74 km2开发区域,开发范围为北起109国道,南至南二环路,东起支三路、西至公园路),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有医药及医疗器械、低污染的精细化工、仓储物流和现代加工制造业等四大产业。
综合上述内容,园区经过近9年的开发建设,在园区基础建设、入驻企业建设规模等各方面均得到进一步发展,通过对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环境管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风险防范、生态建设等方面执行情况的调查,跟踪调查分析实际状况与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之间的差异,找出园区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趋势分析,从产业定位、规模、开发时序、基础环保设施和环境管理管控等各方面对园区进行环境问题查摆,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根据最新国家发布的相关要求为园区下一轮的开发方向、规划修编等工作提供指导性的技术文件。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婷
电话:0943-5936603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4号创业大厦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8954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南滨河东路兰州名城广场3号楼3804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收集—园区开发现状调查分析—开展跟踪评价(含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高新区(核心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形成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跟踪评价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并反馈给我们。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