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关于新建楼盘银城格林小区城市供暖问题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3-10-07 | 留言人 | 张* |
留言内容 |
现银城格林小区开发商已通知小区业主交房,在交房后发现小区配套建设未达到当初合同签订约定事项,最突出问题就是小区无城市供暖问题,小区业主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开发商这种未履行合同行为为小区业主带来很大苦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作为普通百姓,开发商无任何表态,未出具问题说明及何时能满足城市供暖期限保函,请领导们为民做主,监管约谈开发商,购房者苦不堪言!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3-10-12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件编号 | JACT-XZXXJTX2023100700006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0月7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关于新建楼盘银城格林小区供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银城格林小区始建于2019年5月,现有楼房3栋,住房86套,建设单位为甘肃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中环寰慧(景泰)节能热力公司为了解决安泰小区、经典坐标小区等6个小区的供热,在甘肃丰恒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银城格林小区土地上建设的换热站始建于2016年,该站隶属于景泰县城区集中供热配套供热网工程建设,入网面积153904㎡,热用户1422户,涉及5个小区及其各小区沿街商铺的供热。 2023年6月,银城格林小区建设单位依照初始规划,与中环寰慧(景泰)节能热力公司协商将2016年建设而在银城格林小区土地红线内的安泰小区集中供热配套热力换热站移至新建设的银城格林小区2号楼地下换热车间,将腾出的空余土地进行绿化。中环寰慧(景泰)节能热力公司同意该小区建设单位将原建设的换热站迁入新建设的换热车间内,但要求银城格林小区建设单位投资二次改造费用约110万元,供热公司配合改造安装,该小区建设单位不同意投资,导致小区集中供暖至今无法入网正常使用。为此,我单位多次协调,供热公司同意承担30%的二次改造费用,小区建设单位承担70%,银城格林小区建设单位还是不同意,要求按照2016年5月景泰县人民政府与中环寰慧(景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甘肃省景泰县城区集中供热配套热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县供热公司自行承担新建换热站的建设成本,包括换热站的增量费用。换热站场地由建设单位作为社会资本无偿或有偿提供使用。 为了不影响银城格林小区购房业主的正常入住、冬季取暖,该小区建设单位与县天然气公司签订了供热协议,由天然气公司增量进行供气,为小区居民提供天然气进行供热。 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