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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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4-03-27 | 留言人 | 前* |
留言内容 |
我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三百户村常家河镇村民魏晋财,由于婚姻问题我是把户籍迁移至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德兴村六组,后因婚姻破裂离婚,故欲将户籍迁回原籍,但当时由于前妻家不给户口簿无法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未能办成,经过三年的等待冷静于2024年3月再次协商户籍迁移,此次已同意户籍迁出,所以请家里老父亲前后奔走三次到三场派出所办理,第一次经过现场递交我的离婚证等手续(说明此次递交结婚证时我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离婚证上面非常清楚的显示已办理结婚登记),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回家准备所有资料,二次去办理说工作人员不在无法办理,于是2024年3月25日第三次办理告知由于我已经登记结婚不符合规定不予办理,此是事件经过,本人诉求如下: 1、关于当地派出所的问题我不予追究,只是想咨询相关部门我自小在此地长大,遭遇婚姻不幸迁移户籍回原地,为什么结婚了就不能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哪条哪款规定了我结婚了就不能将户籍迁回原籍?请明示说明 3、如果给我回复是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我就请教是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还是听你们当地政府的政策?请明示 4、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世界不断在刷新认知,新鲜事务层出不穷,为什么我们的政府政策制定的部门不能与时俱进呢?为什么要把老百姓如此的折磨呢?为民办事办实事不是喊口号,要落地与时俱进的政策才行,比如我咨询江苏十年前就已经将非农户籍统一改成城镇户籍,为什么十几年过去了我们的政策还是分个农业和非农业?难道我们的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就那么的低下吗?难道真的就是老百姓口中说的上班报纸加茶杯不干正事吗? 5、我出生在当地,自小长大的地方,没有故土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如今已经在外面打拼多年,想着有机会回到家乡也能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出一份绵薄之力,也想着为家乡做一份贡献,如今当地政府的户籍政策着实让人心寒!!! 6、得知不能迁回户籍我气愤不已,在个人自媒体上面发表了个人看法,未涉及法律层面内容及辱骂相关人员的言论,此内容发表两个小时后当地派出所所长电联我,要求删除发表内容,通话中未有情绪激动或者不妥之处(留存电话全部录音),后本人同意删除相关内容但保留继续上诉及要求明示不能迁移户籍的原因的权利,所以此次正式在政府网站留言给领导,请回复为盼!!!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4-03-31 | 回复单位 | **********安局 |
办件编号 | SJXXJYX20240327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关于您3月27日在人民网网站留言反映“户籍迁回高湾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处理,2024年3月29日,靖远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就您户口迁移问题请示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请示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后答复魏晋财现户口为农村户口,允许你投靠父母落户农村。靖远县公安局高湾派出所即刻联系你本人,提交本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接收证明办理迁户。您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靖远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