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 标题 |
我母亲在寿鹿街的租房问题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 留言时间 | 2025-09-19 | 留言人 | c*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 您好! 我叫陈金斌,是李应慧的儿子,母亲是本县一名普通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平日里靠给别人洗衣服维持生计,工作十分繁忙。此次写信给您,是想向您求助,解决我母亲在铺面出租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帮助,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母亲名下有一处位于本县寿鹿街137号的铺面,此前已出租给刘某使用,并签订了正式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刘某应在本月 20 日支付后续半年的房租,可到了约定时间,她却迟迟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期间,我母亲多次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督促他缴纳房租,可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没有支付款项。 眼见房租迟迟无法收回,我母亲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主动提出协商,希望刘某能尽快退房,我母亲再将铺面重新出租,以减少我母亲的经济损失。可即便如此,刘某依旧态度强硬,赖在铺面上不肯退房,既不缴纳房租,也不搬走,这让我母亲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母亲作为一名农民,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这处铺面的租金是我们家庭收入的重要一部分,如今租金收不上来,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也知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刘某,但了解到起诉流程复杂且耗时较长,我母亲平时工作繁忙,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而且我们文化程度有限,对于法律程序也一窍不通,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县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积极为我们解决实际困难。所以我怀着迫切的心情向县政府求助,希望领导们能出面协调此事,帮助我母亲让刘某要么尽快缴纳拖欠的房租并继续履行合同,要么及时退房,让我母亲能正常处置自己的铺面,减少我们的经济损失。 恳请县政府领导能重视我母亲的诉求,帮忙解决这个难题,我母亲将万分感激! 此致 敬礼! 求助人:陈金斌 2025.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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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 回复时间 | 2025-09-25 | 回复单位 | 前台用户 |
| 办件编号 | SJXXJTX2025091900002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9月19日,您在景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您母亲的租房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您母亲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15000元,6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续租租金提前15天交付,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应在9月20日前支付后续半年的房租,到了约定时间,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租金。一条山镇工作人员通过上门了解,双方已达成和解,承租人将商铺租金已交至9月30日,不再进行续租,同时保证按期腾退房屋。 景泰县一条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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